宋律师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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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律师,庐江离婚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”、“不求高风亮节,但求问心无愧”的执业理念,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一、离婚财产与债务如何处理
对于离婚财产,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,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,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分割。关于夫妻债务,即使离婚了,也由夫妻共同承担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;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;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二、如何离婚
根据民法典规定,夫妻因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,可以协议离婚,也可以诉讼离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八条;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;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离婚财产的分割以夫妻双方协商为准,无法协商的,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,不会因离婚而消失,仍然由夫妻共同承担。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一、民法典中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置
夫妻离婚时,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,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,如果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八十七条;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第一千零九十二条;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
第一点是工资和奖金,这部分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认同也知道的共同财产,再有夫妻关系的期间,双方的工资、奖金或者其他的福利补贴都是共同的财产,这一点很好理解也很常见。
第二点是从生产或者经营产生的收益,这一点和工资还是有区分的,;这是指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,不管是谁产生的收益都要算作共有财产,就算是只有一方参与生产,但是还是要算作双方的财产。
第三点是知识产权的收益,这部分收益在普通家庭一般不会产生,所以经常会被忽略,但是其实也有很多家庭会牵扯到这个方面,在夫妻期间产生了一些知识产权的相关收益,无论是哪一方产生的都算作是共有财产。
第四点是关于继承和财产这部分,这部分基本上是所有人都会面对的,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,没有特别规定,就属于夫妻公共财产,就算是还没有实际占有,但是已经发生了继承,也属于双方共有财产。
第五点就是除了上述可以很明确表达出来的财产,对于其他特殊渠道收益来的财产也属于共有财产。
第六点双方取得的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还有养老金等也是共有财产。
通过上述分析知道,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离婚后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时,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财产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。